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6-10-27 04: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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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通过接受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2、审定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及门数;

3、审批部分免除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学位申请人名单;

4、审批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5、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6、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7、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项;

8、审批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

9、检查评估各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工作;

10、审批新增或撤销学位授权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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