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坚决祛除“五一”等节日期间 “四风”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医学院 作者:纪委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04-30 16: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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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五一”、“端午”等假期将至,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纪办【20155号)要求,确保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就“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严禁公款吃请娱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通知如下:

一、严明和重申纪律规定

1.严禁公款吃请娱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私客公请,严禁进入私人会所参加吃请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活动。

2.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要求提供旅游活动。

3.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健身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除工作需要外,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二、加强监督管理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学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师生员工反映的违反规定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配合党委、行政,抓好“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29-38185022

中共陕西中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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