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新闻网 作者:新闻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1-23 18: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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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 1978年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研究生授予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

 

人才类别和待遇

 

第一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或国内外具有同等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不受年龄限制,相关工作及生活待遇面议。 

 

第二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人选;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国家“973”、“86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团队带头人或负责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具有以上同等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相关待遇

为全职引进者提供不小于120平米住房一套,提供60万元安家费、500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后5年内在正常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享受每年80万元高层次人才津贴,配备学术助手和组建学术团队,落实配偶的调动和工作。

 

第三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且年龄不超过50岁: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或相当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

国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院所终身教授或相当职务;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5篇及以上(其中1篇以上影响因子≥10分),或总影响因子累计50分以上。

 

相关待遇

为全职引进者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提供40万元的安家费、300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后5年内在正常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享受每年50万元高层次人才津贴,配备学术助手和组建学术团队,落实配偶的调动和工作。

 

第四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且年龄不超过50岁:

陕西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或省外同层次的专家或教授;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省外同层次的专家或教授;

国家级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负责人;

5年获得省部级政府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我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近5年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本学科SCI-JCR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

人文社科类人才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者。

 

相关待遇

为全职引进者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提供30万元的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后5年内在正常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享受每年20万元高层次人才津贴,落实配偶的调动和工作。

  

第五层次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且年龄不超过45岁:

“985”或“211”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本科为“985”或“211”高校学历优先),同时近5年来的成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5位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第1位;

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单篇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在5及以上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20分人员。

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留学归国的优秀博士或国内高水平大学医药学科优秀博士。

 

相关待遇

为全职引进者提供住房一套,提供2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后2年内参照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可参加校内人才工程评聘。

  

   柔性引进人才

聘请条件

掌握本学科前沿技术,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系列学术论文,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

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还应具有正高职称,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高水平大学曾担任副教授等同的以上职务;

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能够每年在我校工作1~3个月。

 

相关待遇

根据履职时间提供特聘津贴,津贴标准每月2-10万元,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另行签订协议。

 

新兴学科、专业紧缺的优秀人才,参照以上条件适当放宽要求,另议待遇。 

学校鼓励以上人才以团队方式引进。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萍

联系地址: 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TEL):029-38185330  

邮箱(E-MAIL): rsc@sn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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