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曹普选总督学一行莅临陕西中医学院检查指导章程起草工作
来源:新闻网 作者:党院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2-10-25 11: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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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2上午,陕西省教育厅总督学曹普选、法规处副处长樊世杰莅临陕西中医学院检查指导《陕西中医学院章程》起草工作。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进行,我校党委书记王秉琦、副书记蔡国良、宣传部长赵娴、党(院)办主任严建会、对外合作交流处处长唐志书、科技处处长王亚丽、研究生处处长陈震霖、高教研究中心主任杨景锋、教务处副处长袁普卫及章程起草小组部分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蔡国良代表学校从四个方面就章程起草工作进行汇报说明:即制定学校章程的重要意义、章程的起草原则与形成过程、章程的基本内容、章程的创新与亮点。尤其是关于学校章程亮点,他提出四条:第一、章程的制定,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又符合学校作为医学院校的实际和体现了学校特色,指引学校未来发展方向。第二、保护学校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学校是《章程》(草案)的原则和特色。第三、大力推行教授治学制度,保障学术自由。第四、《章程》(草案)明确了学校及附属单位在社会服务、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优势与特色。他还指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章程起草工作。327,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陕西中医学院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王秉琦、周永学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同时,成立了由严建会、闫平惠、于远望、王亚丽、唐志书、陈震霖、赵娴、杨景锋、李莹波、贾敏等同志组成的章程起草小组。在章程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在学校党政领导的亲自指导下,由严建会同志精心组织,多次召开研讨会,集思广益,易稿15次,比较完满的完成了任务。

严建会就章程起草工作谈了四点体会:制定章程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要体现学校自主办学、教授治学等理念;要突出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发展、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等四个方面的职能;要体现民主管理、规范运行的特色。学校与会的处、部级领导分别就章程内容、重要性、宣传执行情况等方面发表意见。

法规处副处长樊世杰在听取了汇报以后,肯定学校章程结构合理、内容具体、文本比较规范等优点后,并就章程要进一步突出医学院校特色、突出广大教师和学生医德以及行文规范等方面提出良好的建议与意见。

曹总督学作了讲话。他首先对该校章程制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章程起草是一项挑战性的工作,需要反复探索、研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了章程制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他还特别从章程的重要性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一是章程要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大到学校未来发展远景,小到系、科等部门的日常运行;二是章程要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和意志,使广大教职员工的行为受到制度的制约。

党委书记王秉琦代表学校对检查组来校检查指导章程起草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通过教育厅组织的检查指导,学校将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准确把握章程制定的重点,提升理念,拓宽思路,深化认识,积极探索章程制定工作的关键问题,不断提高章程制定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保证章程制定工作有序开展和规范进行。(党院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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